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进一步推动我校体育工作的普及与提高,丰富学生课余生活,增强学生体质,提高运动技术水平,经研究,定于 一、时间、地点: 2012年09月27号 -09月29号(遇雨另外通知)学校田径场。 二、参加单位及运动员资格: 我校高一、高二、初一、初二、初三学生以班级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,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校的本班学生。 三、竞赛分组及项目: 1、分组:高中甲组(高二)、乙组(高一)初中组{甲组(初三)、乙组(初二)、丙组(初一)}。教工组{集体项目分组:行政组(办公室、后勤、督导室,)初中组,政教组,教学组:(高一年级组、高二年级组)}。 2、比赛项目: 男子: 女子: 教工: 四、报名办法: 每班每人限报二项,每项限报两人可兼报接力,(4× 五、计分奖励办法: 1、各班学生参加本组比赛,教工组以各部为单位组队参加。 2、计分: (1)各组单项取前六名,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; (2)集体项目取前六名,按14、10、8、6、4、2计分。 (3)团体总分为各班男、女各单项、集体项目之和,得分多者名 次列前,如遇总分相同,以获第一名多者列前,如再相同, 以获次高名次多者列前,依次类推。 (4)各组单项比赛不足六名递减一名录取,仍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计分。 3、奖励办法: (1)高中奖团体甲、已组各取前五名和各一名道德风尚奖。 (2)初中奖团体(甲、已、丙)组前一名。 (3)教工组奖各项前三名。 六、注意事项: (1)比赛服装必须穿戴整齐; (2)各单位号码布和别针由学校统一发给,用后归还,如有遗失, 照价赔偿。 (3)凡冒名顶替及不符合参赛资格者,取消该项成绩,扣除团体 总分10分,并取消评比文明班级资格。 (4)凡报名必须参加比赛,如报名而不参加比赛者,必须持有校 医证明,并由领队到总裁判处请假,如无故不参加比赛,则 在团体总分中每项扣1分。 (5)各单位运动员,必须按大会统一编排的号码,佩戴在胸前以 便于裁判员的识别,各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号码。如发现该项 问题,取消比赛成绩。 (8)本规程未尽事宜,由大会组委员,竞赛组全权补充、修改、 解释。 学生处 2012年9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