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园公告
晋城凤华学校第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教职工诗歌朗诵比赛通知
时间:2017-04-20    浏览:2437


    为陶冶我校教职员工艺术情操,提升教职员工诗歌朗诵水平,展示凤华风采,营造朝气蓬勃、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,经学校研究决定,在我校校园文化艺术节期间举办教职工诗歌朗诵比赛活动。为使活动有序高效地进行,特制定本活动方案。
    一、内容和形式
    1、内容要以歌颂祖国、热爱家乡、热爱生活的现代诗歌或古典诗歌为主,鼓励倡导结合实际的自创作品。
    2、形式可多样,可以是独诵、双人朗诵或小组朗诵、集体朗诵,可适当配音乐和表演,但要突出朗诵,每个节目的时间不超过3-5分钟。
    二、活动的有关事项如下:
    1、参加对象:全体教职员工。
    2、比赛时间:2017年5月11日
    3、比赛地点:教学楼前
    4、评委:中层领导
    5、评分办法:本次朗诵比赛中采用10分制进行评判,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和完美的表达形式相统一。每个节目表演完毕后,评委当场进行分析评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,去掉一个最低分,取其余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。
    6、奖项设置:评出一等奖1名,二等奖2名,三等奖3名。
    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    1、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相关规定,按时参加开会、抽签、比赛。
    2、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朗诵,并富有感情色彩及丰富的肢体语言。
    3、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3—5分钟内,如果超时或不足,评委将适当扣分。
    4、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,比赛需紧凑进行,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视为弃权。
    5、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,全体观众要遵守会场纪律,做文明观众,对每一位选手的比赛都给予热烈的掌声鼓励。 
    四、报名要求:初中部至少3人,高中部各年级语文组至少2人,各年级综合组至少1人。
    五、报名截止时间:2017年4月27日
    六、报名地点:教学楼306室王晋老师处

第十一届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
2017年4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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